御兽诸天_御兽诸天 第1143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御兽诸天 第1143节 (第2/3页)

以在斗法时每一个都有各自出彩的地方,并不会因为在场造化老祖太多就泯然于众。

    ??毕竟,每个大能的战斗方式都有所不同,即便相同的大道,也会因人而异展露不同的威能,在震撼观战强者心神的同时,也造成了这片战场混乱无比。

    ??龙族御水,蜿蜒而行,凤凰展翼,周身火焰照映虚空,巫族战天斗地,体魄强横无比,金乌振翅,如日横空,麒麟咆哮,撼动五行,白虎口中喷出浩荡神风。

    ??人族当中,战天老祖呼喝出声,这一刻就仿佛比巫族还勇,比天神还猛,挥动神斧劈砍的对手连连倒退。

    ??他的弟子天邪手中七杀刀纵横,血光满空,不远处十方鬼城三尊造化城主身周鬼气弥漫,黄泉河水掀起无边恶浪,亿万怨灵时而出现,欲要将对手拖入黄泉最深处。

    ??另一边李妙真眼中放光,长刀呼啸,直接甩脱了原本的对手,持刀就杀向了白虎神兽一族的某尊妖圣!

    ??远处龙吟声响起,龙族几尊造化合力掀起无边巨浪,结果却遇到了玄武一族大能。

    ??数尊体型庞大无比的玄武神龟如同神山天降,横在水流当中欲要镇压恶浪。

    ??虽然一众神兽种族并没能将自家世界提升到大世界的地步,但在高等世界中也都能排在前列。

    ??尤其是白虎和玄武这两大族群,更是强横的厉害,每一家都有数尊造化大能,而且身具特殊气运,让这两族的老祖早在洪荒的时候就已经将道行提升到了极致,开辟了各自世界以后虽然世界受限,但他们的跟脚太深,在将族群发展扩大到了一定的数量以后,凝聚各自族群气运硬是打破了桎梏,成就了至强之境!

    ??正是因此,妖皇才有把握跟碧落联盟正面交锋。

    ??不然碧落联盟足有八尊至强,而己方却是先折损了转轮鬼帝,又损失了天魔之主,若是没有至强者弥补,如何跟对方抗衡?

    ??若是没有这些神兽种族的帮衬,单凭妖魔联盟先前一再失利的形势,肯定不是碧落联盟的对手。

    ??除此这些神兽种族以外,双方附庸高等世界中还有不少造化之主也都道行高深,手段强横,有些不知道修炼了多少岁月的造化巅峰大能,修为竟然不弱于弥陀佛祖。

    ??不过比这些造化主宰更加吸引强者目光的,还是那为数不多,但却能够牵扯所有人心神的至强者之争。

    ??虽然这些至强者的数量当真不多,两大联盟加起来也才十几尊。

    ??但就是这十几尊至强者,却是双方联盟的核心,能够牵动双方无数世界的心。

    ??虽然两大联盟之间的亿万军团对决一旦分出了胜负就能决定此战输赢,但在这伟力归于自身的大千宇宙中,毋庸置疑强大的个体实力是能够改变战局的。

    ??如果在大军没有分出胜负的时候击败了对方至强,影响了造化战场,反而是更容易取胜的方式。

    ??太玄老祖头顶大道九龙钟,手持真理拐杖朝着妖皇打去,怀中阴阳图更是化作一黑一白两条阴阳鱼演化阴阳二气,威力强横无比。

    ??不过妖皇也非易于之辈,也有强横先天灵宝应对,同时那一身强横无匹的太阳神火竟然能够焚烧先天阴阳二气,使得阴阳图也无法近身,头顶上方更是悬着一个大红葫芦,其中隐隐约约透露出的先天杀伐之气让太玄老祖也不敢轻易冒进,牵制住了他极大的心神。

    ??祖龙和麟祖斗得旗鼓相当,两尊太古强者此刻没有丝毫流露出异样,就仿佛在延续当年的大战,浩瀚磅礴的道法神通从他们手中施展而出,使得虚空崩塌连连,露出层层空间!

    ??第1307章 秦风强杀妖圣 逞威搅乱战局

    ??元凤挥动羽扇,无尽凤凰神火铺满虚空,本想杀向鲲鹏,以己方三尊顶级至强对战对方三尊顶级至强,结果却听浪潮涌动,一头庞大如山的神龟驾驭无边大水拦在前方。

    ??玄武老祖主动迎上元凤,虽然他的道行比起元凤老祖来要逊色数筹, 但仗着自身防御无双,兼且修炼了水行大道,却也能抗住元凤,就算最后不敌,也有把握凭借强横的防御力全身而退。

    ??白虎一族的老祖宗,那尊洪荒祖界出身的天地间第一头白虎,手持先天神兵对上了刑天大巫。

    ??这两尊全部都是以战力强横出名的强者,此刻战在一处, 战况之激烈远超其余至强者之间的斗法场景。

    ??鲲鹏老祖操纵无尽幽寒水流杀向鬼祖苍殃,扶桑神树化形的老人迎上了九凤大巫,天神之主迈动彷如擎天巨柱一般的双腿,主动找上了孔宣,唯有苍龙老祖被三尊造化巅峰的妖族大圣围在当中。

    ??妖魔联盟的声势虽强,造化之主的数量也比碧落联盟更多几尊,但却无法遮掩他们至强者更少的事实。

    ??碧落阵营四座大世界中,每界各有两尊至强,而妖魔联盟一方先后折损了转轮鬼帝和天魔之主以后,就算加上白虎、玄武这两位老祖,也仅剩下七尊至强。

    ??其他级别的强者多一点少一点都没什么,但是至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