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娇_第2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2节 (第1/2页)

    ??“姨母,我的孩子呢……”

    ??“也在,也在。”

    ??不及太后吩咐,奶娘已忙将孩子抱了过来,放在秦念凝身侧。

    ??秦念凝与太后均往这孩子身上看去,刚出生的孩子小小的一个,又是早产儿,便显得越发小了,裹在层层的衣物中,只露出一张小脸,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像看什么新奇事物一般看着秦念凝和太后,叫人又怜爱又喜欢。

    ??“起名了吗?”太后满心慈爱地问。

    ??秦念凝微笑:“早已同王爷商量好了,若是个女孩儿,大名便叫‘傅亭蕉’,希望她长大后出落得亭亭玉立,如美人蕉似的。”

    ??“好、好,便叫她傅亭蕉。”太后给她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熬过来就好,你快些好起来,待镇南王回来了,哀家去和皇帝说,让镇南王多待些日子,在你身边陪伴你。”

    ??“王爷……”秦念凝的目光逐渐涣散,她往门口瞧去,心里却知道她是见不着他了。

    ??突然,她脸色一变,变得极为痛苦,身下又出了好一滩血,吓了众人一跳。

    ??尤其是太后。

    ??“医女!医女!你快些救王妃!哀家不许她死!”

    ??“姨母!”秦念凝猛地抓住太后的手,缓缓摇头,“我是不行了……蕉蕉便交给姨母了,希望您护她一世周全!王爷回来,请姨母替凝儿说一句对不住他了,先走一步……凝儿、凝儿不孝,下辈子再来报答姨母的恩情吧……”

    ??话音刚落,秦念凝便两眼一闭,撒手人寰。

    ??王府哭声顿起:“王妃殁了!”

    ??太后怔怔地看着自己疼爱了二十年的外甥女,眼睛一眨,便滚下泪来,痛哭出声。

    ??半晌,她拭干了泪,才将目光挪至旁边的傅亭蕉身上。

    ??傅亭蕉不知何时已经睡去,浅浅地呼吸着,睡得很安宁。大人的生离死别与她毫无关系,即便这个刚刚死去的人是她的娘亲。

    ??太后俯身抱起了这个孩子,一时又怜又爱,叹息道:“苦命的小可怜儿,一出生娘亲就不在了,父亲也不在身边。蕉蕉,乖蕉蕉,往后你就是哀家的亲孙女了,哀家定让你一生顺遂无忧。”

    ??*

    ??半个时辰后,太后亲自抱着傅亭蕉上了回宫的三马车辇。

    ??镇南王还没回来,秦念凝又殁了,把傅亭蕉留在镇南王府,她实在不放心,于是决定先接回宫去养着,等傅横回来再做商量。

    ??秦念凝的丧事,也得等傅横回来亲自操办。夫妻一场,总得叫他们见最后一面。

    ??好在天气并不炎热,冰库的储备也充足,停灵几日不成问题。

    ??太后叹了一口气,更加抱紧了怀中的小娃儿。

    ??车辇缓缓驶入了皇宫,只是还未到清心宫,却骤地停了下来。

    ??兰嬷嬷撩帘,肃目问道:“怎么回事?!”

    ??宫人忙跪下请罪:“太后饶命!是九皇子突然从马车前冲过,奴才们怕撞到九皇子,这才不得已停了下来。”

    ??兰嬷嬷听到“九皇子”,便挪眼看去,果见一个四五岁的男娃娃站在马车前。仔细看去,他脸上鼻青脸肿的,有些地方还因破皮而渗出了血,好不可怜。

    ??兰嬷嬷却对他的伤已是见怪不怪,她放下帘子,跟太后回禀了此事,而后下了马车,冲那男娃娃福了一礼:“九皇子殿下,太后请您上车,与她一道回清心宫。”

    ??九皇子一声不吭地走到车辇前面,才道:“熙儿冲撞了太后的车辇,请太后恕罪。”

    ??太后的声音由帘内传出:“上来吧。兰嬷嬷,传哀家旨意,请胡太医前去清心宫。”

    ??“是。”兰嬷嬷领命,派一个小太监先去了太医院。

    ??九皇子则踩着马凳上车,由于身量不足,显得有些笨拙和艰难。

    ??兰嬷嬷失笑,正待亲自上前帮忙,突然想起什么,便招呼了一个小太监,低声斥道:“还不快去伺候九皇子上车?这点眼力见都没有?还是你们个个势利眼,不把九皇子放在眼里,偏在他跟前偷懒?”

    ??小太监忙掌嘴:“姑姑教训得是!奴才知错!这就去!”这才扶着九皇子上了马车。

    ??九皇子进入车内,便在靠近车门的地方坐下了,闷葫芦一般的,只坐着也不说话。

    ??太后打量了他两眼:“你母妃又打你了?”

    ??“是。”

    ??“想是又被她追着打,逃出来的时候慌不择路,才冲撞了哀家的马车?”

    ??“是。”

    ??九皇子答完话,这才在余光中瞧见太后臂弯里抱着一个小奶娃,只是被层层衣物包裹着,连小脸儿都看不见。

    ??他不由得有些好奇。

    ??太后注意到他的目光,便叫他坐过来些。

    ??他便挪了挪,到底也没挪太近。

    ??太后道:“这是镇南王妃刚生下的女儿,名唤傅亭蕉,算起来也是你的表妹,从此要将她当成亲妹一般疼爱,知道吗?”说着,便将孩子抱松了些,好叫他能看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